生活

当前位置/ 首页/ 生活/ 正文

以帮客户高价出售十字绣等藏品为由带到展会拍照

导读 注册成立文化传播公司,以帮客户高价出售十字绣等藏品为由,组团诱骗客户交纳高额的运作费、VIP会员费实施诈骗,先后骗取1018人的现金

注册成立文化传播公司,以帮客户高价出售十字绣等藏品为由,组团诱骗客户交纳高额的运作费、VIP会员费实施诈骗,先后骗取1018人的现金,累计人民币880余万元。8月23日上午,记者从瑶海区法院获悉,被告人朱某森等25人集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三万元不等。

早在2015年6月,朱某森在合肥市临泉路香格里拉花园国际中心开了家公司,注册为“安徽艺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安徽鼎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朱某森负责管理公司;孙某凯入职后升为公司副总,于并2016年7月至案发,管理公司的全面业务。公司下设七个业务部,先后高薪聘用一些人在公司任职。

这些人在经过简单的话术培训后,摇身一变成了“经纪人”,通过网上获取客户信息,以电话、微信、QQ等方式,联系全国各地客户前来签订委托展销服务合同书,以帮客户高价出售十字绣、古玩字画等藏品为由,诱骗外地客户交纳高额的运作费、VIP会员费。公司在收到会员费之后,假装带着藏品去展销会,只是拍个照片发给客户,让客户觉得公司确实在帮他卖藏品,实际藏品根本卖不出去,从而骗取客户缴纳的费用。

据查实,自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这个团伙共诈骗1018人,涉案资金达到880余万元。此后,合肥警方将朱某森、孙某凯等25人抓获归案。值得一提的是,这伙人为逃避打击不发展本地客户,怕本地客户会随时报警。

瑶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森等2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明知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帮助被害人高价出售十字绣等藏品为名,多次骗取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朱某森、孙某凯属集团的首要分子。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