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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产品增值税56号文(资管产品增值税)

2024-06-25 13:39:41 来源: 用户: 

大家好,我是小科,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资管产品增值税56号文,资管产品增值税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财政部明确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 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请参考如下文件:

2、近日,财政部官网披露《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3、该通知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进行补充。

4、主要为内容为,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5、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6、同时,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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