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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选聘监察信息员全部上岗履职

导读 日前,黄山市纪委监委消息,休宁县下辖21个乡镇、4个社区、153个行政村,镇村监察对象3472人,为推进监察职能延伸镇村最后一公里,激活

日前,黄山市纪委监委消息,休宁县下辖21个乡镇、4个社区、153个行政村,镇村监察对象3472人,为推进监察职能延伸镇村“最后一公里”,激活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神经末梢”,休宁县监委积极探索建立乡镇监察工作机制。目前,选聘157名村居监察信息员全部上岗履职,乡镇监工委已经全覆盖。

自2018年8月以来,在黄山市监委指导下,休宁县监委按照监察全覆盖要求,探索建立乡镇监察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监察职能向镇村基层延伸,确保对乡村干部的监察无死角、不空转。

该县监委积极探索试点向乡镇派出监工委,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选聘村(居)监察信息员。日前,经县监委审核批准,全县157名村(居)监察信息员已全部聘任到位并上岗履职。同时,该县下辖21个乡镇全部完成监工委机构设立和人员任职工作,共任命监工委主任21名,副主任19名,监察员27名。

依据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该县对乡镇监工委和村(居)监察信息员的队伍建设、职责权限、监察对象、监督内容、工作纪律做了明文规定,依法依规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及其成员、村(居)委会成员和有关人员的监督,对县监委负责并向县监委报告工作。

依据监察法相关规定,县监委授权乡镇监工委在村(居)聘任监察信息员,将村(居)监察信息员的权限设定为3项,即建议权、监督权和报告权。村(居)监察信息员在乡镇监工委指导下开展监督工作,承担监工委交办工作,对农村干部行使“小微权力”及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实施监督,广泛收集对乡镇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乡镇监工委报告基层组织和干部中的苗头性问题或者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休宁县纪委监委还将实行县监委班子划片联系制度,加强对乡镇监工委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加强对全县21个乡镇监工委和157名村(居)监察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提高基层监察监督实效。